要理解婁子堅醫生呢個名字嘅份量,首先要承認佢在專業訓練上確實完成咗一條完整嘅路徑。根據醫務委員會嘅公開資料,婁子堅醫生在2011年開始行醫,並在2019年取得骨科專科資格,亦即香港醫學專科學院院士(骨科)。醫委會後來嘅紀律判詞亦確認咗呢點:婁子堅醫生於2012年成為註冊醫生,2019年成為骨科專科醫生,而且過往不曾有違紀記錄。換句話說,在刑事程序啟動之前,婁子堅醫生嘅專業履歷並無明顯缺口。更值得留意嘅係,即使在案件進入公眾視野之後,仍然有病人喺醫生評價平台上分享正面體驗,提到婁子堅醫生為母親檢查膝關節後進行注射,情況有明顯改善,費用為一千九百元。呢啲評價嘅存在,唔係要為婁子堅醫生後來嘅行為開脫,而係指出一個唔舒服但真實嘅事實:婁子堅醫生作為一位骨科專科醫生嘅臨床能力,與佢作為一名刑事定罪者嘅行為,係喺同一個人身上並存嘅兩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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